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了解適合的申請內容
每個家庭的照護需求與可使用資料不同。請依目前狀況完成以下評估;送出電子信箱後,系統將寄送初步結果與建議準備項目,方便您保留並安排後續諮詢。
- 不需上傳身分證、病歷、診斷書或完整證明文件;正式文件請於安全管道提供。
- 評估結果將同步寄送至您的電子信箱。
每一個步驟,都清楚看見
每一個階段,都有人陪您處理
外籍看護申請所需資格認定、資料準備、國內求才、招募、人選媒合、入境與聘僱行政程序。頂尖以流程圖直接呈現主要環節,協助家庭掌握下一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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路徑 1
家庭看護工
持重度身心障礙證明
已持重度身心障礙證明,無須另行開立醫療診斷,可直接進入下一階段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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路徑 2
家庭看護工
各項病症需求
開立醫療診斷- 未滿 80 歲老人:巴氏量表 35 分以下
- 80–85 歲老人:巴氏量表 60 分以下
- 85 歲以上老人:巴氏量表有任一項失能者即可
兩種路徑於此匯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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長照中心推薦人選 6 天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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送件至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 3 天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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資格審核 7 天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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招募許可函
雇主挑選適合的外籍勞工
流程與天數依客戶提供之「外勞申請流程」整理,所列天數為一般作業時程參考;實際進度與認定結果以主管機關審核為準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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01
資格與資料確認
依被看護者狀況及現有證明資料,確認可能適用的資格認定方式與應備文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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02
國內求才與招募程序
依現行法規辦理本國照顧服務人力推介及相關招募程序;實際流程依個案資格與主管機關規定辦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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03
人選媒合與入境準備
依照護需求與家庭安排進行移工篩選、面談及後續入境文件作業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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04
聘僱、到任與後續關懷服務
移工入境後,依法規辦理聘僱、居留、保險等相關行政作業;並協助說明工作內容、生活規範與協助溝通。
支出項目清楚列示
讓家庭在開始前,做好完整規劃
外籍看護的費用包含申辦前支出與聘僱期間固定支出。以下依頂尖最新「看護工申辦費用、薪資及固定費用支出」資料整理,讓您可直接查看明細並建立預算概念。
申請資格
家庭看護工申請資格對照
| 項目類別 | 《重症》案件 | 《一般》案件 |
|---|---|---|
| 1. 身心障礙 | 特定項目【中度】以上 | 失智症【輕度】 |
| 2. 失智評估量表 | CDR【2 分】以上 | CDR【1 分】 |
| 3. 長照 6 個月 | 需要等級為【4 級】以上 | 需要等級【2~3 級】 |
| 4. 巴氏量表 | (1)【未滿 80 歲】需【全日】照顧;(2)【80 歲以上】需【嚴重依賴】照顧 | 【85 歲以上】需【輕度依賴】照護 |
| 5. 癌症患者 | 【4 期】以上 | 70 歲以上 2 或 3 期 |
| 6. 80 歲以上免評 | — | 只需 80 歲以上身分證明 |
| 7. 診斷證明 | (1)全癱;(2)需 24 小時使用呼吸器或維生設備 | — |
| 8. 70 歲以上血液淋巴腫瘤病患者 | 急性骨髓性白血病、急性淋巴性白血病、慢性骨髓性白血病(加速期或急性血癌轉變期)、慢性淋巴性白血病(RAI 第三期或第四期)、惡性淋巴癌且需積極抗癌治療、多發性骨髓瘤需積極抗癌治療、骨髓化生不良症或骨髓增生性腫瘤(需合併貧血,血紅素 9g/dL 以下,累計達 3 次) | — |
※ 過渡期:第一項至第四項之一般案件,於新法施行第 1 年內(114 年 8 月 1 日至 115 年 7 月 31 日)皆歸為重症案件。實際認定以主管機關規定為準。
費用
雇主每月固定支出(政府統一規定,本表自 2026 年 01 月 01 日起適用)
| 項目 | 金額 | 說明 |
|---|---|---|
| 底薪/月 | 20,000 元 | 依勞動部規定 |
| 加班費/月 | 2,668 元 | 每週應休假一日,不休假需給付加班費。假日加班費:20,000 元 ÷ 30 日 = 667 元/日;如該月有 5 個假日,加班費為 667 元 × 5 日 = 3,335 元。 |
| 就業安定費/月 | 2,000 元 | 家庭看護工現行公告標準;勞動部每三個月收一次,未滿一個月依日計算。 |
| 健保費/月 | 1,428 元 | 健保局每二個月收一次;雇主負擔 1,428 元,移工自付 458 元。 |
| 職災保險費/月 | 56 元 | 勞保局每三個月收一次 |
| 合計 | 26,152 元 | 平均每月實付金額 |
雇主應付各國駐台辦事處勞動契約文件認證費用
| 國籍 | 菲律賓 | 印尼 | 越南 | 泰國 |
|---|---|---|---|---|
| 金額 | 2,870 元 | 990 元 | 1,000 元 | 0 元 |
※ 依各國駐台辦事處公告收費;若有調整,依政府及相關單位規定辦理。
申辦前及依個案確認的支出
- 申請與行政作業費
- 依申請方式與實際案件確認
- 海外招募、人選媒合及入境相關費用
- 依來源國、人選與實際程序確認
- 文件、簽證、驗證與其他必要支出
- 依實際文件需求計算
- 飲食、住宿及生活支持
- 依家庭實際提供方式確認
辦理申請所需文件
- 被照顧人彩色大頭照 2 吋 2 張(診斷書用)
- 申請人及被照顧人之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各 1 張
- 戶口名簿影本(若申請人與被照顧人戶籍不在一起,須二戶之戶口名簿影本)
- 公立醫院或教學醫院出具之診斷書正本,或特定身心障礙證明影本
外籍看護申請資格、應備文件、就業安定費、辦理程序與費用,均可能因法令調整、主管機關認定及個案情況而異。本頁評估與試算結果僅供初步規劃參考,實際申請應以當時法令、主管機關核准結果及正式服務說明為準。